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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教育局二OO三年度“三名工程”评估验收方案 |
2003-2-26 |
|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努力开创我区教育名牌战略新局面。 二、组织分工: 由教育局领导统一组织协调,有关职能股室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名校工程,由督导室、学教股、教研室组织实施。 分项达标评估:德育工作,学教股负责。素质教育、师资队伍、教育创新、园林化建设,督导室负责。教育科研,教研室负责。 2、名教师工程:由教研室组织实施。 3、名校长工程:由组织评估的职能股室负责提名推荐。 三、标准要求: 各项评估标准和要求由负责评估验收的职能股室,按照《“三名工程”实施意见》具体制定,原则上指标不能降低,尤其是硬指标必须作为基础,其它指标可根据运作实际予以细化和量化,其中名校工程六项达标学校必须在国家级报刊上有5000字以上的经验论文方可认定。 四、程序方法: 1、程序:分自评、初评、复评和审定四个步骤: 自评:各校按照有关评估指标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评并写出相应的自查报告。 初评,负责评估验收的职能股室,按照各校申报项目进行全面评估了解,确定初评名额,准备参加复评。 复评:由督导室牵头组织各基层学校、幼儿园领导对初评出的学校有关项目的工作和成效进行全方位的总结评价,然后排出先后名次。 审定:最后由局领导班子对复评的结果进行集体审定,决定教师节表彰名单。 2、方法:调查了解;听、查、看、访、议。其中,调查了解,是指初评前要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听查看访议是指复评听各校校长的课件汇报和一节观摩课,查有关资料,看工作实绩,成果展示,访教师、学生,议经验找出不足之处。 五、验收原则: 严格程序和标准,坚持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相结合,重过程评价;主观和客观相结合,重主观努力;严格要求和激励创新相结合,重激励创新。突出一个“名”字,讲求一个“实”字,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把真正的名牌评出来,把真正典型选出来。 六、验收时间: 自评:五月前。 初评:五月上旬到中旬。 复评:五月下旬到六月上旬(区属中小学),六月中下旬(社会力量办学)。 七、复评验收的注意事项: 1、被复评的学校,需打印评分表80份,具体格式督导室制定。 2、参加复评的校长自备笔记本、圆珠笔,作好记录(记录要收回,局领导要统一检查)。 3、评分要客观公正,按同项目拉开档次。 八、参评资料: 1、山西省素质教育评估指标体系。 2、山西省德育示范校验收标准。 3、长治市城区教育局实施“三名工程”方案。 4、长治市城区教育局实施园林化校园评估标准。 5、名校工程分项达标验收细则。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